河池市就业局创业孵化基地 (以下简称“创业基地”)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业项目,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创业基地概况
创业基地是专门为广大劳动者创办企业提供服务的孵化平台。创业基地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三巷2号市就业局实训楼及综合办公楼西面3-6楼,面积2500平方米。第一期工程(位于市就业局综合办公楼西面3-4楼,面积600平方米)已完工,可同时孵化创业实体10个以上,吸纳人数40人以上;孵化场地为楼宇型,商务办公、后勤保障配套设施完善。
二、创业基地服务内容
创业基地可为创业者提供1-2年免房租、免水电费的孵化场地,提供经营办公、产品展示、会议洽谈场所,协助办理工商、税务、融资等咨询指导,为入驻企业落实有关优惠扶持政策,提供创业咨询、创业培训、专家指导、创业交流等服务。
三、入驻条件
(一)创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;
2.城镇登记失业人员;
3.未纳入国家安置的退役军人;
4.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(指符合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);
(二)创业项目符合下列要求:
1.企业工商注册地在河池市(市城区优先);
2.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(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)的企业,产权明晰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;
3.以小微型企业为主;
4.带动3人以上就业。
四、入驻程序
(一)申请。创业人员提出申请,并提交下列材料各一份:
1.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河池市就业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表》;
2.公司章程;
3.《创业计划书》(包括介绍公司及产品或服务、从业人员情况、市场概况、营销策略、经营管理计划、财务预测和投资回报、风险防控等);
4、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
5.从业人员类别(大学生、城镇失业人员、复退军人、农民工)证明材料(大学生需提交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,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《就业创业证》复印件,退役军人需提交未纳入国家安置的证明)。
(二)受理:创业基地受理申请材料,进行初审、登记。
(三)评审:由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,出具评审意见。
(四)审批: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,做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。并将决定告知申请人。
(五)签订协议:创业基地与入驻企业签订入驻协议。
(六)正式入驻:签订入驻协议的项目要在1个月内进驻创业基地。
五、其他
(一)申请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材料,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。
(二)申请方式:登陆“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hcrsj.gov.cn/)“就业技能培训”版块或“河池人才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hcrc.net.cn/)“下载中心”版块下载《河池市就业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表》并按要求填写。
(三)将“四、入驻程序(一)申请1-3项”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。
(四)联系人:黄丽娜、兰建标
咨询电话:0778-2102412 、2553587
电子邮籍:hcjy6681@163.com。河池市加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桂ICP备15003869号-1 ?|? 桂公网安备45120202000172号 ?|? 电子营业执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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