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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池市就业局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 招募公告

来源:河池加薪人才网 时间:2015-09-29 作者:河池加薪人才网 浏览量:

河池市就业局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

招募公告

河池市就业局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“创业基地”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业项目,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创业基地概况

创业基地是专门为广大劳动者创办企业提供服务的孵化平台。创业基地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三巷2号市就业局实训楼及综合办公楼西面3-6楼,面积2500平方米。第一期工程(位于市就业局综合办公楼西面3-4楼,面积600平方米)已完工,可同时孵化创业实体10个以上,吸纳人数40人以上;孵化场地为楼宇型,商务办公、后勤保障配套设施完善。

二、创业基地服务内容

创业基地可为创业者提供1-2年免房租、免水电费的孵化场地,提供经营办公、产品展示、会议洽谈场所,协助办理工商、税务、融资等咨询指导,为入驻企业落实有关优惠扶持政策,提供创业咨询、创业培训、专家指导、创业交流等服务。

三、入驻条件

创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;

2.城镇登记失业人员;

3.未纳入国家安置的退役军人;

4.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(指符合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);

(二)创业项目符合下列要求:

1.企业工商注册地在河池市(市城区优先);

2.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(2013101日以后注册)的企业,产权明晰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;

3.以小微型企业为主;

4.带动3人以上就业。

四、入驻程序

(一)申请。创业人员提出申请,并提交下列材料各一份:

1.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河池市就业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表》;

2.公司章程;

3.《创业计划书》(包括介绍公司及产品或服务、从业人员情况、市场概况、营销策略、经营管理计划、财务预测和投资回报、风险防控等);

4、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

5.从业人员类别(大学生、城镇失业人员、复退军人、农民工)证明材料(大学生需提交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,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《就业创业证》复印件,退役军人需提交未纳入国家安置的证明)。

(二)受理:创业基地受理申请材料,进行初审、登记。

(三)评审:由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,出具评审意见。

(四)审批: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,做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。并将决定告知申请人。

(五)签订协议:创业基地与入驻企业签订入驻协议。

(六)正式入驻:签订入驻协议的项目要在1个月内进驻创业基地。

五、其他

(一)申请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材料,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1030

(二)申请方式:登陆“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hcrsj.gov.cn/)“就业技能培训”版块或“河池人才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hcrc.net.cn/)“下载中心”版块下载《河池市就业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表》并按要求填写。

(三)将“四、入驻程序(一)申请1-3项”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

(四)联系人:黄丽娜、兰建标

咨询电话:0778-2102412 2553587

电子邮籍:hcjy6681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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