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组织编制矿山生产勘探方案及地质调查、坑道编录、钻孔编录、采样等专项地质勘查工作。2.负责矿山生产资料和地质勘查项目的综合研究分析。负责或参与矿产勘查项目的踏勘、论证和实施方案的编写;3.负责或参与地质勘查相关钻探、坑探工程的设计、跟踪、验收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