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,提升全市消防救援综合保障能力,河池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工作实际需要,计划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名,予以补充支队机关战勤保障力量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 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 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录,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。
二、招聘计划
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,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名,文书岗位1名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思想端正,具有良好品行,无违法犯罪记录,服从管理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强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;
3.身体健康,品貌端正,语言表达能力、沟通交流能力较好,能适应大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需要;
(二)岗位条件
1.男性,身高165cm以上,年龄18至30周岁(1991年10月至2003年10月);
2.驾驶员岗位要求高中或高中同等以上学历(包含高中),如具备B2车驾驶证且2年以上驾龄;
3.文书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精通日常办公软件;
3.退役军人、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、体育、写作、维修、摄影等特长优先录用。其中退役军人、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单位服役期间的年限,入职后计算在工龄之内(最高为5年)。
(三)岗位职责
1.消防车驾驶岗位:主要以完成战勤保障人员基本任务及消防特种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、操作使用、执勤战备、特种勤务,汽车维修等。
2.文书岗位:以完成战勤保障人员基本任务为主同负责日常材料及档案整理,材料写作等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聘用
1.曾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3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4.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;
5.法律规定不得录(聘)用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工资待遇
1.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+年终绩效,月均5000元以上(含五险一金)以上,随着工龄增加及表现,将按政策相应逐年提高工资待遇,并根据工作性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
2.每月轮休8天,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一次(工作满一年不满5年的,年休假5天;工作满5年的年休假10天)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、网上报名两种方式;
2.报名时间:即日至2021年10月30日(如未招满则时间顺延);
3.现场报名地点: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401号(中国银行对面),机关食堂二楼战勤保障办公室;网上报名:272397789@qq.com
4.报名要求:报名人员需提交个人详细简历、学历证、身份证、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以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1份(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军人证原件参加面试)。
5.联系电话:梁助理15676859488
(二)河池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择优确定面试人选。
(三)面试
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、语言表达、专业知识、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能考核:
3000米跑、单杠引体向上、俯卧撑。
(五)体检
通过面试后,由河池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消防员入队体检标准》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(如正式录用,待签订合同后由单位凭据报销)。
(六)试用和聘用
1、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。
2、试用期满后,经支队领导研究决定,同意正式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河池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
2021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