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1、负责验收、保管、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,并保持完备的记录;
2、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,不得发放爆破器材;
3、如实登记收存和发放民爆物品流向信息,做到账目清楚、账物相符;
4、及时统计、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;
5、参加过期、失效、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。
招聘要求:
1、男性20——45岁,人品端正,做事仔细,身体强壮,能吃苦耐劳,无疾病、残疾,无犯罪记录,初中文凭以上;
2、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理念,服从领导分配,干活主动积极、灵活;
3、从事过爆破作业优先录取;
4、工作地点:广西区
持证保管员作业许可证优先